山东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内设二级学院,与学校教育培训中心合署办公,专门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以及自学考试助学等工作,其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79年设立的干部进修部与业余教育部,2007年5月正式更为现名。学院依托学校七十载政法教育积淀,秉持“立足政法、服务社会”的宗旨,已发展成为山东省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院主要承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目前开设法学、监狱学、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事务等8个本专科专业,涵盖专科起点本科与高中起点专科两个主要学习层次,学习形式为非脱产,学制2.5年。其中法学类专业学费为2600元/年,经管类为2800元/年,学生通过学校官方平台按学年直接缴费,确保流程规范透明。本科毕业生达到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主干课程考核及论文答辩等条件后,可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学院同时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系山东省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改革试点院校,自考助学质量在驻济高校中保持前列。
学院还广泛开展司法鉴定人员继续教育、法律职业资格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非学历教育项目,服务法治建设和山东经济社会发展。
学院重视教学组织和质量监控,依托学校法学优势学科与“双师型”师资队伍,推行“线上自主学习+线下集中面授+实践能力训练”三维教学模式。线上平台集成课程学习、作业提交、在线考核等功能,线下面授聚焦重点难点与实务研讨,实践环节则借助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形式强化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学院还聘请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专家参与教学,确保课程内容与司法实践紧密对接。
自创办以来,学院累计培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10万余人次,短期培训结业20万余人次,大批毕业生进入政法系统及各行各业,为我省法治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面向新时代,继续教育学院将继续秉承“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坚持规范管理、质量为本,积极探索终身教育体系下的办学新模式,广泛开展与地方政府、学校以及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教育、培训合作,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社会认可的一流继续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