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级成人法律专科班、法学专升本科班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即将毕业,现将毕业生离校有关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 毕业考试
2008年11月,成人本、专科班按照教务处安排时间进行第四学期期末考试。
二、 毕业实习
2008年11月10日——2009年1月1日,进行毕业实习。由法学院为学生开具实习介绍信、发放实习鉴定表。2009年1月2日返校,办理离校手续。
三、 毕业前一次性补考及第四学期补缓考安排
2008年12月30——31日,进行毕业前一次性补考及第四学期补缓考。需要参加补考的学生30日(星期二)返校,到法学院办理补缓考手续。届时请法学院协助做好补缓考证。
四、 毕业证书及档案发放
拟于2009年1月发放毕业证书及档案。具体时间待教育厅确定证书验印时间后再行通知,届时请学生关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