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山东政法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国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院位于美丽的山东省会济南市。学校从最初的山东政法干校(1955年)发展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半个世纪以来,她历经沧桑、艰苦创业,秉承求真务实、民主科学的办学传统,在几代山政人的辛勤耕耘和不懈努力下,学校的各项事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类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高等院校,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占地854亩,校舍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20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90万册,电子图书2150GB,是山东省自动化建设先进图书馆。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9600余人。经过50余年的办学积淀,学校现在已经形成以法学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基本定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重点发展刑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理论法学等法学优势学科,积极拓展监狱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英语、日语等其它学科。依托学科建设基础,加强专业建设。目前,学校专业设置涵盖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五大学科门类,以法学类专业为主,设有普通本、专科专业26个,其中省级特色专业4个。设有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警官学院、外语系、信息科学技术系、经济管理系、新闻传播系、马列部、体育部等教学单位,建有经济法研究所、地方立法研究所等8个科研机构。学校建有计算机实验室、数字电路实验室、外语教学实验室、诉讼业务实训室、司法物证鉴定实验室、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模拟律师事务所等30多个实验、实训设施或机构。同时,在全省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刑事执行机关等系统建设了1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山东政法学院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83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28人。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走“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内涵发展道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为目标,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和教学创新,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院弘扬“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学校追求的学生培养目标是:健全的人格品质、扎实的专业基础、创新的思维能力、卓越的综合素质。
我院成人教育具有优良的办学条件和齐备的办学设施,依托学校的专业优势和一流的师资,2011年我院成人教育开设15个本、专科专业,欢迎有志者踊跃报考。
一、 报考条件
1、报考专科或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证书的人员。
二、 报考办法
1、考生入学需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成人高考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事宜考生可在2011年8月11日-25日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s.gov.cn),点击山东省成人高校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报名,并获得“报名序号”。
2、现场照相和确认信息:考生本人持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凭网上报名序号在8月27-9月6日期间到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照相并交纳报名考试费,逾期不再办理。
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学院代码:14100
层次 | 专 业 科类 | 学习 形式 | 学制 | 考试科目 |
专升本 | 法学 法学类 | 业余 | 3年 | 政治、英语、民法 |
监狱学 法学类 | 业余 | 3年 |
英语 文史类 | 业余 | 3年 |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
行政管理 经管类 | 业余 | 3年 | 政治、英语、高数(二) |
经济学 经管类 | 业余 | 3年 |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管类 | 业余 | 3年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经管类 | 业余 | 3年 |
高起本 | 法学 文兼理 | 业余 | 5年 | 语文、数学、英语、史地 语文、数学、英语、理化 |
行政管理 文兼理 | 业余 | 5年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科 | 业余 | 5年 |
专 科 | 法律事务 文兼理 | 业余 | 3年 | 语文、数学、英语 |
行政管理 文兼理 | 业余 | 3年 |
国际商务 文兼理 | 业余 | 3年 |
计算机信息管理 理科 | 业余 | 3年 |
新闻采编与制作 文兼理 | 业余 | 3年 |
三、 考试时间
全国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定于2011年10月15、16日。
四、录取及毕业
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达到全省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被我院录取。录取情况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查询电话和网站或登陆山东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学习形式为业余,业余班主要是利用晚上和双休日时间在我校校内学习,具体上课时间每学期开学前由继续教育学院通知,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层次的山东政法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按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专科学生毕业后,可参加成人教育专升本考试,录取后可接受本科教育。
五、收费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和山东省教育厅于2003年下发的鲁价费发[2003]85号文件所规定的学生学费收取标准。具体标准(不分本专科):业余理工医外语类学费1600元/年;业余文法财经类学费1400元/年。根据教学计划预收教材费,毕业时多退少补。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联系电话:0531-88599962 88599968
88599982 88599960
88599983 88599981
E—mail:czb@sdupsl.edu.cn
邮编:250014
市内乘18、k53、62、63、101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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